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《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》组通字[2019] 10号文件的要求,为体现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创建新中国做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,临河区提高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。提高后的标准为:
一、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80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00元。 二、 1937年7 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0元。 三、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。 新的补助标准从2019年1月起执行,10月开始发放。
临河区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祝晓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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